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9

农工学发〔202350  

各位理事,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工程学会,各位会员: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要求,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启动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名额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可提名农业工程领域候选项目2项。  

三、推选条件 

1.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 

2.候选项目须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12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1231日前)。 

4.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只可申报一个奖种。 

5.候选项目(人选)完成人应为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会员。 

四、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 

1.推选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提名至学会的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2.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3.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并于1221日前凭“推荐码”提交材料至学会。“推荐码”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取。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 虹  管小冬 

  话:010-59197098  13031028678  13311177756 

  箱:hqcsae@agri.gov.cn 

  

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20231218 

文档下载: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doc < 关闭 >
-->